中国微生态学杂志

天人合一、与道合真,我辈微渺众生,怎样才能

 


在道教修行中,有两个非常关键的词,分别是“众生”“度人”。从一家思想流派进而成为一门宗教,道教肩负着的“普度人无量”的社会属性是绝对不能忽视的。道教创立之初,便种下了对生命关爱的种子。

《太平经》中写道:“凡天下人死亡,非小事也,一死,终古不得复见天日。”正是因为意识到死生之大,且人们受制于肉体形神的限制而不得真逍遥,所以在千年的发展过程中,道教提出了种种修炼法门,试图在引导更多人脱离尘世之苦,以证逍遥之乐。而这一点,也正是道教所提倡的神仙信仰之所以被普罗大众广泛接受的一大原因。

“生态”盖指生命体与其环境的有机联系。生态伦理就是人们对生命存在与生态环境关系的道德观念、基本规范和道德实践。20世纪以来,随着人类对环境危机的广泛体认,生态意识猛然走出专业圈囿,置身公众舞台,被赋予影响人类环境实践,维护全球生态平衡的重任,成为世界显学。道教不是生态学,但其生态伦理精神因其独有的特色而为其他学说和宗教不可替代,否则就不可能衰而复兴,流传至今,影响深远。在伦理认识上,道教以其重视生命的喜乐、宁静、恬淡、朴素和心灵的充实与扩展为特色,关注自我与自然的协调,以人为本,内容简而深、博而约,具有无穷的趣味;在伦理实践上,道教致力于体玄修道,韬光养晦,淡泊名利,求得生命在情感、行为、自然、人伦与文化的互动中长存长立,因此它在对自然生态和人的关系的认识上,表现出开发生命活力的自觉能动性、与自然对象的同一性以及伦理认识的整体系统性。用道教的话来说,就是“自然之道不可违” 1 、“顺乎自然之道”。此自然所指是事物本质之自然、人生之自然、社会之自然。参悟事物、人生和社会之本质,求得生命与本性应有的风格、态度和气象,就是道教伦理追求的目标与精神支柱。

道教生态伦理精神体现在它的精致深刻的内容和吸引世人的内涵中,蕴涵在使它延续、发展久远的生命力中。具体而言,道教生态伦理精神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万物一体的精神。道教所崇拜的最高对象是“道”。道教的宗旨是长生不死,得道成仙。所谓得道,就是通过修炼与大道一体化,因此,道教在中国诸多宗教中是最注重现实生命的宗教。在它看来,世间万物是一体的,自然万物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人是天地万物的一部分,应当以生为乐,重生恶死,使生命不断升华。人类也要以平等意识尊重自然万物的存在与个性。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提出:“天地中和同心,共生万物” 2 ,认为理想的太平世界是人与各个层次的自然事物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世界。在道教思想家葛洪那里,万物一体的平等意识也非常明确和丰富,他认为人通过修炼可以实现“长生久视”、“肉体成仙”的理想,这个理想也就是与自然齐一或万物一体的境界。道教还有“生道合一,重人贵生”思想,老子指出,道是宇宙的本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天地万物,物我一也。”这表明道教注重从宇宙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人类的意愿。万物一体的生态伦理精神告诉人们,与自然要和谐相处,营造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的社会。

二是生而不有的精神。与万物一体的精神相关联,道教认为人生最高的境界和准则是产生万物而不占有万物的道德。道教认为,人的肉体修炼、精神完满的最高境界是“道”。“道”是如何产生的呢?葛洪提出:“道起于一,其贵无偶,各居一处,以象天、地、人,故曰三一也。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人得一以生,神得一以灵。” 3 并且自认为这是对老子智慧大道的发挥。老子曾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而自然的要义是:“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由之,只有“道法自然”才符合道德的思想。高尚的道德在于繁生万物而不据为己有,帮助万物而不自恃有功,引导万物而不宰制它们。唐代道教学者、医学家孙思邈就是这种精神的实践者,他的医学理论以天人一体、生而不有说为基础,谓“天有四时五行”,“人有四支五藏”,“阳用其形,阴用其精,天人之所同也”,“良医导之以药石,救之以针剂,圣人和之以至德,辅之以人事,故形体有可愈之疾,天地有可消之灾。” 4 孙思邈本人“学殚数术,高谈正一”,不仅医术精湛,而且品德高尚。道教的这种生而不有的精神具有相当的实践性和普世意义这种实践性和普世意义,提出了世间事物持续平衡发展的观念,揭示出人类要顺应自然,效法自然法则,有所为而有所不为,才能得心应手,取得成果;如果强行索取,则会适得其反,破坏和谐,不能达到很高的境界。